浙江瑞安发布产业基金政策“加强版”13条

        日前,浙江温州瑞安市出台《关于印发瑞安市产业基金发展引导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政策》),发布奖补政策“加强版”13条,强化扶持该市“十四五”规划积极谋划的数字经济、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重特大招商引资项目。

瑞安市政府产业基金投资评审委员会会议。

  “这次修订,以产业基金为基点,着力构建‘基金+资本+产业’辐射式发展路径,加快引进优质企业和项目。”瑞安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瑞安率温州之先上线的“基金招商”模式,将进一步赋能总部经济培育、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专项工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强劲新引擎。

  据悉,《政策》加大了对新基金落地的奖励力度。新注册基金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产生的年度地方综合贡献值,返还性奖励比例从90%增至100%,并修改办公用房购置、租赁补贴政策为免费政策,直接提供工商注册地址以及2年期约3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并为基金注册提供“一条龙”保姆式服务,包括工商代办、金融联审、银行托管等定制服务。

  《政策》还推出千万元“礼包”鼓励更多产业、投资项目落地。针对单体制造业、新型商业等领域,增强基金管理团队的项目推荐积极性,招商立项谈判1个项目奖励1万元;成功落地的,单项奖励最高达1000万元。

  此外,在政府产业基金退出后,被投资的本地企业或项目最高可获超额收益的100%奖励,大大增加投资收益让渡力度。同时,按基金投资额1%奖励投资者,鼓励基金返投本地企业,其中市政府产业基金参股合作的子基金团队最高可奖励100万元。

  近年来,瑞安加快发展政府产业基金,积极发挥政府资本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重点支持数字经济、凤凰行动、融入长三角发展、“三位一体”等行业方向。目前,母基金目标规模100亿元,现参股运营子基金4支、规模45亿元,政府承诺出资3.2亿元,资金杠杆放大14倍,累计投资项目40个,其中瑞安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6000万元,返投瑞安比例达到2倍,并进行上市辅导,助力填补资金及人才空缺,为企业上市注入强心剂。(徐景萱张洵煜)

 

附:

瑞安市产业基金发展引导政策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扶持产业发展方式,促进我市产业基金发展,推动产业基金赋能招商引资、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专项工作,全力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特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对象

        本政策所指基金,是指在我市注册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过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类企业、基金产品以及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认定过的持股平台。

        二、基金注册优惠政策

     (一)场地入驻优惠。免费提供工商注册地址,免费提供2年期约3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国投集团,瑞安滨海新区、江南新区管委会)

     (二)地方综合贡献度奖励。基金形成我市地方综合贡献度后(含GP、LP),按年度给予全额奖励;基金管理公司(即GP)高管个人在我市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度,按年度给予全额奖励。(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三)基金落地奖励。团队或个人年度内推荐基金落地我市,对推荐人给予每个基金1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四)全程保姆式服务。聘请工商代办机构免费为来瑞注册基金提供工商登记代办服务,协调相关单位提供基金登记注册所需经营地址材料、基金注册联席会议纪要等,同时为政府产业基金合作子基金提供项目对接服务,为基金提供项目库名单,协助联系走访企业,并提供专人专车服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金控公司)

         三、基金招商投资优惠政策

     (五)基金推荐项目奖励。基金团队在一个年度内推荐我市招商立项谈判项目5个(含)以上,每个项目奖励1万元。(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六)基金推荐项目落地成功奖励。基金推介来瑞单体制造业项目成功落地,投资形成固定资产1亿元-10亿元,按实际投资额2‰奖励给基金管理人团队;投资形成固定资产10亿元以上,实际投资额超过10亿部分按3‰累加奖励给基金管理人团队;基金推介来瑞落地总部经济或其他新型商业模式项目,自运营产生地方综合贡献度起,三年内按所产生地方综合贡献度10%奖励给基金管理人团队。单项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需要政府产业基金参与投资的,奖励减半。(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七)基金投资招商项目奖励。基金对其招引落地我市项目进行投资,且持股期超过一年以上,按基金投资额的2%再给予基金管理公司以关键人士为首的投资团队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投资额特别大的,奖励政策“一事一议”),其中需要我市政府产业基金配套的,奖励减半。(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金控公司)

     (八)基金投资本地企业奖励。基金对我市企业进行增资扩股投资且持股期超过一年以上,按基金投资金额1%给予基金管理公司以关键人士为首的投资团队奖励,其中我市政府产业基金参股合作的子基金团队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非我市政府产业基金参股私募投资基金团队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金控公司)

四、政府产业基金合作优惠政策

     (九)社会资本方(社会LP)贴息补助。对子基金投资瑞安企业中所属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前2年按1-5年期LPR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金控公司)

     (十)加大投资本地企业的政府产业基金投资收益让渡力度。政府产业基金参股子基金投资本地企业5年内退出后的实际收益部分,可以事先约定的方式适当让利奖励给本地被投资企业实际控股个人股东。(牵头单位:市金控公司)

     (十一)放宽子基金管理人条件。对《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高质量发展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瑞政办〔2020〕40号)第二十九条“子基金管理公司原则上有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的规定,放宽至基金管理公司或高级管理人员要有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牵头单位:市金控公司)

     (十二)放宽政府出资比例。组建子基金,政府方合计出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49%以内,对于特殊结构产业基金,可“一事一议”决定。政府方出资结构中,政府产业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其余部分可由相关国有平台公司出资。(牵头单位:市金控公司)

     (十三)放宽返投瑞安认定标准。

        1.返投瑞安基本设定标准为子基金所投资企业的注册地、税务关系地均在瑞安市;

        2.子基金投资瑞安市外企业,将该企业注册地迁回瑞安的企业,按照子基金约定返投放大倍数计算返投金额;

        3.子基金投资瑞安市外企业后,被瑞安市内注册登记企业收购(限于持股比例大于50%的收购)的,返投额度按“子基金原投资额×政府产业基金出资比例”计算;

        4.子基金所投资的瑞安市外企业在瑞安设立子公司,按该子公司投资形成固定资产金额的1.2倍计算;

        5.特殊招商引资、特殊领域投资认定政策可以经市基金管委会“一事一议”。(牵头单位:市金控公司)

        五、附则

     (十四)强化对子基金返投时序要求。子基金约定分期募资,原则上每期出资需以上期募资资金完成返投任务为出资前置条件,且子基金组建首投项目必须为返投瑞安落地项目。子基金约定按拟投项目募资,原则上以达到该阶段同比例返投瑞安为出资前置条件。

     (十五)提升基金团队来瑞服务水平。指定专人专班跟踪服务基金管理人,包括参与初期对接、申请立项、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环节。

     (十六)本政策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010-5715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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